8月26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北京举行“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国家能源局负责人在会上表示,截至今年上半年,我国新型储能装机规模约9500万千瓦,5年增长了将近30倍。
近年来,我国新型储能产业快速发展,在新型电力系统中发挥重要作用,有力促进新能源开发消纳,提高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水平。本期“零碳录”聚焦我国近年新型储能产业的发展脉络,特别是“十四五”以来产业向健康高质量发展转型,以及各地推动储能参与电力市场政策的一系列关键进展。
从手机充电宝到电动车电池,再到大型电网储能设施,储能正在各类场景中发挥着关键作用:在个人和家庭层面提供灵活充放电与备用电力服务,在电力系统层面调节负荷、平衡供需、提升系统稳定性。随着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装机量和发电量快速增加,这对电力系统的灵活调节和消纳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储能产业也进入高速发展阶段。
“十四五”以来,新型储能相关政策经历了从鼓励大规模快速发展向支持健康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阶段性转变。从国家到地方,我国正不断探索如何在充分发挥储能支撑新型电力系统作用的同时,构建起储能可持续发展的市场化机制。
从大规模快速发展向健康高质量发展转变
2025年上半年,我国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9491万千瓦[1],远超2021年《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的到2025年实现3000万千瓦的装机目标。
地方层面,各省份也纷纷出台专项政策,以支持和引导储能产业发展,并设置储能装机或产业规模目标[2]。一些地方出台了长期规划,如广西、上海等地出台了到2030年的新型储能发展规划,河北、河南、山西、江苏、浙江、宁夏六省专门制定了新型储能“十四五”规划。规划出台激励各地方储能装机大规模发展,截至上半年,包括上述7省在内的18个省份装机规模突破百万千瓦,内蒙古、新疆的装机规模突破千万千瓦[3]。
在储能产业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各地开始聚焦产业落地过程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引导产业转向健康高质量发展。自2023年以来,多地陆续关注新型储能发展面临的商业模式创新、监管标准规范、产业协同优化等方面的挑战,并出台相关政策以应对。其中,完善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与价格机制被广泛提及。
表1 2023年以来各省出台支持新型储能健康高质量发展政策一览
笔者基于零碳录(CCNT)数据库收集的各省公开政策整理
地方推动储能参与电力市场政策一览
当前,我国独立储能主要可通过共享租赁、现货套利、辅助服务、容量电价等方式获利,但由于市场机制尚未完善,加之储能项目投资成本高、回收周期长,盈利模式不清晰对储能产业健康高质量发展带来消极影响[4]。为优化新型储能盈利模式,提升其支撑新型电力系统作用,国家和地方持续推出一系列鼓励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的政策,相关政策机制仍在持续完善之中。
在国家层面,“十四五”以来出台多项政策,明确新型储能独立市场地位并鼓励新型储能参与现货市场、辅助市场、中长期市场等各类电力市场,研究建立新型储能价格机制。
图1 “十四五”以来我国鼓励独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政策一览
笔者基于零碳录(CCNT)数据库收集的国家公开政策整理制作
在地方层面,山西、广东、山东、甘肃、蒙西、湖北和浙江7个电力现货市场已相继转入正式运行[5],其他省级和区域现货市场也在陆续转入长周期结算试运行和正式运行,为储能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提供良好机制基础。
一些省份先行先试,出台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方案或规则。贵州、陕西、河南、广东四省提出综合型方案,新疆主要针对中长期市场,河北针对辅助市场出台专项规则。六省政策中均对独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制定了相对细化的规则,多省明确中长期市场交易周期和交易方式及现货市场交易方式。
针对辅助市场交易,六省均提出相关规范,覆盖区域调频、跨省备用和调峰等多种辅助服务品种。其中,新疆特别提出,独立储能企业不参与辅助服务、电采暖差额电费、新能源成本补贴等涉及发电企业和工商业用户的各类费用分摊,有利于降低储能运营成本。
在各地制定的地方规则中,也不乏创新型做法。如陕西对独立储能参与应急调用产生的费用损益进行特别规定,河南提及储能参与容量补偿机制。我国现货市场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6],因此独立储能参与的细则与机制仍有待完善。
除了完善新型储能以独立主体形式参与电力市场的规则,多地还在政策文件中鼓励储能以其他多种主体形式参与市场交易。当前在地方政策和试点实践中,主要包括配建新型储能与所属电源联合、储能聚合、虚拟电厂等三种。上海、吉林、广西、江苏、山东、宁夏六省在其储能政策中提及新型储能以多元主体形式参与电力市场。此外,一些地方也提出创新型实践方式,如:广东出台《关于推进广东省信息通信行业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支持5G基站新型储能积极参与电网需求侧响应交易和辅助服务市场。广西在《广西新型储能发展规划(2023—2030年)》提出鼓励探索同一储能主体可以按照部分容量独立、部分容量联合两种方式同时参与市场交易的模式。
当前储能产业正处于转型关键期,随着新型电力市场建设推进,储能融入电力市场也需循序渐进。据《中国能源报》消息[7],相关部门正在推进新型储能扶持政策研究。地方先行先试探索可行路径,也为国家政策出台提供经验。未来,随着相关政策进一步完善和市场机制逐步成熟,新型储能产业有望在电力调峰调频、可再生能源消纳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成为我国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支撑。
参考文献
[1]国家能源局. 国家能源局2025年第三季度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EB/OL]. (2025-07-31). https://www.nea.gov.cn/20250731/83ffa46373ec42dd99e0e3271028c151/c.html
[2]韩迪. 绿色新质生产力 | 新型储能“多点开花”:技术路线与地区实践[R/OL]. (2025). 北京:绿色创新发展研究院. https://mp.weixin.qq.com/s/QBfQ6O9L4kIjB9FL-lNvfg
[3] 同脚注1
[4] 千篇一绿. 全国政协委员曾毓群:四大问题制约储能发展[EB/OL]. (2025-03-13). https://mp.weixin.qq.com/s/c9KI5hGNkwZod02MBJaSag
[5] 中国经营报. 全国电力现货市场加速覆盖:七地率先“转正”[N/OL]. (2025-08-14). http://www.cb.com.cn/index/show/gs10/cv/cv135443492039
[6] 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 现货市场加速覆盖却难盈利?储能商业模式迎来市场化考验. [EB/OL]. (2025-03-28). https://www.cnesa.org/information/detail/?column_id=1&id=6949
[7] 中国能源报. 强制配储落幕,新型储能何去何从?[N/OL]. (2025-03-03). https://paper.people.com.cn/zgnyb/pc/content/202503/03/content_30060813.html
文章转自:中国环境网